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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塑民生:06两会大盘点

日期:2006-6-5   来源:三农中国   作者:三农中国   点击:
 

  
  

互动言论:

高堂之上的俯身倾听 

  引子:
  像钟南山委员那样"高调"地问政
  在今年召开的两会上,钟南山委员就药价虚高向药监局讨说法。他在谈到"一药多名"现象时,非常"高调"地问道:"药监局的领导来了没有?我要问问他们这是怎么回事。"
  钟南山这样面对面、毫不留情地对相关官员进行痛快淋漓的质问,不由得让我击节称赞:问得好!
  我们建议:政协委员在行使自己的民主监督权利时,应该更多地像钟南山委员这样,采用这种面对面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和官员同时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借助现代传媒的力量,公众才能知道你究竟问了些什么,而相关的负责官员又是怎样回答的,这就最大限度地缩小了官员推诿、扯皮、暗箱操作的空间,最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现在一谈到监督问题,许多人都会下意识地感叹制度不健全。其实,虽然制度进一步健全的空间还很大,但基本的制度其实早已经存在了,只是法律不能自行,制度也需要有胆有识的人率先来激活它。我们衷心地希望今后能看到更多的委员、代表能够像他一样问政!

  教育:
  解决投入不足是教育发展的根本出路
  继教育部表示,教育乱收费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教育投入不足之后,财政部教科文司负责人近日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把教育乱收费的首要原因归为教育投入不足的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预算内教育经费的支出年均增长16.2%,8年增长了2.3倍,均超过了同期GDP年均递增9.1%的水平,但教育乱收费并不见减少。
  教育问题是近年来社会辩论的焦点之一。从老百姓的抱怨,到两会代表的议案提案,到专家学者从社会视角和民间立场上作出的政策分析报告等等,各种争论层出不穷。但是,发生在两个部门之间的这种"部际辩论",还是公共生活中少见的新景象,具有相当的积极意义。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两个部门都对社会争论作出了回应,而且这种回应是直率真诚的,是有内容而不耍外交辞令的。从"辩论-回应"的角度来看,两个部门之间的一些不同看法,反倒有利于提供多个视角,有利于全面认识复杂问题,有利于公众更熟悉政府部门的工作逻辑与评估问题的思维逻辑。因此,它反倒不应被简单地看做是相互推诿责任的官僚病。毕竟,这总是好过对事情讳莫如深和束之高阁。
  但是,从"部际辩论"的具体内容上看,还是有令人深深忧虑之处。问题在于,批评教育投入不足,财政部说投入的钱已经比你想象的还要多;批评对教育乱收费监管不力,教育部说管理措施已经比你想象的更严厉。从中固然可以帮助公众更加公平地而不是片面地情绪化地看待有关部门,他们的确付出了努力,但是合成起来也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每个部门都已经超常努力了,而投入不足与乱收费依然存在,那么,这个问题的出路究竟何在?
  政府部门的工作逻辑就是先想自己的"部门责任"。超越这个角度,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看,我们不仅需要各个部门的"努力",而且需要这些"努力"能够前后一致、互相协调地解决问题。因此,不仅要知道投入了多少,更重要的是要知道,投入不足究竟是缓解了还是更不足了。不仅要知道监管了没有,更重要的是要知道,乱收费是解决了还是更乱了。
  教育投入不足,不是乱收费的理由。即便是投入不足,也有必要和有可能刹住乱收费。但是,教育的不发展与种种扭曲,投入不足毕竟是最基础的原因之一。对一项工作重视与否,不是看口头上怎么说,而是看实际的资金流向,这是常识。从这个常识出发,在所有的问题中,最应该追问的是,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现在究竟解决得怎么样了呢?
  早在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就规定在2000年教育经费投入达到GDP4%的水平。这个目标至今没有实现,遗留下来成了新世纪的难题。近年来国家预算内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持续走低,呈连续三年下滑之势,2004年的比例是2.79%。
  如果把这个4%作为总的政策目标,那么,各种努力并没有实现这个目标。财政部提到了各种比例和数据,唯一遗漏不提的就是这个4%。事实上,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这个目标已经悄悄地改变成了预算内的教育投入增加比例高于上年GDP增长率等等。财政部的说法是,教育投入已经每年都有很大提高,而投入不足是各个领域的普遍问题。然而,"再穷不能穷教育"不是曾经喊遍全国上下的口号吗?那么为什么却改变了这个4%的目标呢?
  毫无疑问,各地乱收费的问题,使投入不足叠加了腐败与不公平的问题。但是要从这种相互纠缠的一团乱麻中解脱出来,政府应当重申4%的目标,应当为尽快实现这个目标而有明确的预算分配原则,以及协调一致的政策措施。在这个基本问题上显示诚信,显示承担,显示能力,才能理直气壮地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监督教育界的管理问题。(南方都市报)

  百姓荐言:
  2006-03-09 13:51:04 新浪网友
  坚决强了支持广东代表团代表徐源远关于统一高考录取分数线取消地域界限建议。隶属教育部的高校,高考由国家统一命题,全国所有省市区全部纳入统考范围,录取时取消地域界限,按照分数高低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同时取消保送生、特长生和定向生的名额,取消高校的机动名额和点招资格。对欠发达地区,由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时加大的教育资源投入,鼓励大学生去西部和贫困地区支教,帮助他们发展基础教育。
  2006-03-05 14:03:52 新浪网友
  我是一名师范学院的普通老师,我们培养的学生直接面对农村。前些年,由于政府对师范教育政策的倾斜,品质和成绩优秀的学生被吸收进来,过去毕业的师范生现在基层都有卓越的成就。近年来,师范教育市场化,德才兼备的人才无一问津师范!相反,师范迫于市场而就范,不得不录用差生。试问,长期以往,如何保证农村一线教师的素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希望解决教师素质为先!正本清源。
  2006-03-06 13:51:05 新浪网友
  加快对农村基础教育设施的改善,加大教育经费的透明力度,控制一些可控制的问题,比如学生冬季取暖、课本发放时间,乱收费以及在校教师的住宿问题等。

  农业:
  新农村建设谁说了算?

  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央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各地也纷纷把建设新农村列入了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要点,颇有一股大干快上、热火朝天的劲头与架势。中央有部署,全国齐响应,这是好现象,这股劲可鼓不可泄。
  但在欣喜之余,汲取以往的教训和现在已经显现出来的一些苗头,我们有必要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提出并回答一个基本问题,这就是,新农村建设谁说了算。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因为在现有的行政管理和运行模式下,在多年来形成的发展和建设理念下,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太习惯于自己说了算。对他们来说,建设新农村与前些年搞城市化、搞基础建设并没有多大的不同,只不过把钱花到不同地方罢了。反正你给钱我就搞项目,搞项目就可以出政绩。至于搞什么项目干部说了算。
  结果"生产发展"被他们理解为,就是搞"千亩果园"、"万头牛羊"的样板工程,远远望去很好看,写成汇报也很好听,至于到年终能否卖出去,农民能否真正挣到钱就不管了;"生活宽裕"则是盖房子,而且是盖新房子,甚至还是小别墅,但是小别墅旁边就是烂泥路、臭水塘、垃圾堆;"村容整洁"就是上级领导、检查团来的时候,净水撒街,黄土垫道,猪圈里都要喷上香水,领导一走,转眼间露天厕、泥水街、鸡鸭院,依然如故。在这样一种思维模式和行为的驱使下,又一批政绩工程与形象工程出现了。只不过这次不是在城市而是在农村。
  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我们各级领导干部确实可以 大显身手,做出政绩,但绝对不能倒果为因,买椟还珠,把新农村建设变为谋取政绩的平台。新农村建设的真正主体、最高主体是农民而不是官员干部。农民群众是新农村的建设者、管理者、维护者和直接受益者,能否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是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
  胡锦涛同志提出,要使建设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民心工程就必须让农民做主,也只有农民做主才会赢得民心。
  农民说了算,就意味着政府不能大包大揽,干部不能长官意志。农民最企盼什么、最需要什么,农民最有发言权。通水、通电、通路是未来新农村建设中最主要的任务,我们是一定要做的。但如何做、做什么,按什么次序来做,做到什么程度,要听农民群众的,政府和干部不要想当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放手让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事务,积极推进农村社会自治,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因地制宜地建设符合农村实际、适应农民需要的新农村。
  虽然新农村建设离不开示范,应从群众盼望、见效最快的事情抓起,选择基础扎实、条件较好的村子先行示范,但也不仅仅几个村搞好就行了,最终还要以点带面,推动全局。
  农民说了算,并不意味着政府和干部就可以无所作为,当摆手掌柜。而是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深沉的使命意识投身其中。政府要切实领会"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这一要求对于现有财政使用模式的挑战,心甘情愿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真心实意地把钱投向农村、投向农民。
  农民要想能真正说了算,不仅要有能说了算的权利,还要有能说了算的能力。因此,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我们一定要下大力气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这不仅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新农村的基本前提。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们提出谁说了算这一问题,并不是要把农民与政府、干部对立起来,而是希望通过这一提问与回答,说明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只有为了农民、依靠农民的新农村建设才是能得到农民拥护、能变为现实的新农村建设。

百姓荐言
2006-03-04 11:30:49 新浪网友 langziliming
农民的土地以合理方式转为集约经营,农民成为有社会保障的工人。完善进城农民的住房社保机制,加大农村医疗 教育体制改革,使农村教育和城市无差别。取消户口限制。
2006-03-06 12:23:36 新浪网友 IP:218.92.79.*
科技下乡,让农民了解最新最前沿的销售情报,技术,把我国一些农业类大学的实践内容与农村相结合,农业部门必须大力度维护农业市场的健康。

  就业:
  打破就业歧视 打破城乡壁垒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国家"十一五"规划专家委员会成员蔡窻在接受专访,解读规划纲要草案时指出,经济增长必须以就业为前提,有就业了就有经济增长,但是有经济增长不一定有就业,所以各级政府要消除政策壁垒,尽可能扩大就业。
  增长并不一定带来就业
  蔡窻说,通过对国债投资于不同行业与就业关系的研究发现,投资越高的行业吸收就业的能力越小。虽然这种资本密集型的发展模式带来GDP的高速增长,但劳动者却无法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
  应采取怎样的措施来实现"就业优先"?首先,我国在长期发展战略中,要确立"就业优先"原则,鼓励发展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竞争力。现在看来,第三产业和中小民营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政府应该建立和完善统筹就业的政策体系,打破城乡差别。
  蔡窻说,目前国内的收入差距形势严峻,有持续扩大的趋势。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依靠更加广泛人口的就业,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
  就业歧视将贻误改革
  蔡窻说,外来工对城市的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现在有些地方为了保护本地户口人员的就业,制定了一系列排斥和歧视外来人口就业的政策。
  蔡窻认为,城市的改革应着眼于发育劳动力市场,放弃就业歧视政策。如果城市政府的这种歧视性就业政策延续下去,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所要求完成的任务就会被无限期地搁置,目前十分严重的城乡收入差距就难以缩小,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初步形成的目标也会被延缓,更重要的是,阻碍劳动力转移将会使中国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增长丧失掉一个重要的源泉。(红网)

  百姓荐言:
  2006-03-07 11:31:00 新浪网友 phte
建议一,凡是到了退休年龄的一律不许在社会上找工作。年岁大的找工作应查身份证看是否己到退休的年龄。二,在职人员无论是做什么的一律不许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以便腾出更多的岗位。
  2006-03-08 18:36:55 新浪网友
  我们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企事业单位就是安置有劳动能力人员就业的途经。一个企业要发展就要有自己的企业文化和对国家负责的态度,要为国家分担责任,要尽自己社会义务,不能片面的追求企业的利润,分流富余员工要安置好他们的后半生,不能把一切都交给政府,不能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给社会造成不安定的因素。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双赢。

  医疗:
  "高薪养医"的原罪悖论与效果悖论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朱宗涵提出建议,应该降低药价,同时,为补偿医生付出的技术性诊疗劳动,物价部门应该为医院加设一个收费项目--"处方处置费",即在医生门诊费外加收固定的"处方处置费",按照主治医师、主任医师这样的分级,不同技术水平的医生收费级别不同。对此,卫生部回应,卫生部甚至做了关于收"处方费"的具体方案,希望在两省试点,但目前已经被驳回。(3月13日《新京报》)
  触觉敏锐的传媒借鉴"高薪养廉"的提法,为加收"处方处置费"取了一个非常恰当的名字--"高薪养医"。在我看来,如果说"高薪养廉"是纳税人花钱买公务员的廉洁,那么"高薪养医"就是病人花钱买医生的职业道德--不收回扣,不收红包,不开大处方,不重复检查,等等。
  先说"处方处置费"。众所周知,病人看医生本身是要交挂号费的,那么,"挂号费"是干什么用的呢?去医院看过病的人都知道,检查要交检查费,拿药要交药费,住院要交住院费,一切项目都要掏钱,挂号费显然买的就是门诊医生的门诊服务,加收一个"处方处置费"师出何门呢?搬照此理,检查医生是否可加一个"检查处置费",药房医生是否还可加一个"开药处置费"?毋庸质疑,"处方处置费"是专门为增加收费数额而增加的收费项目,已经突破了"因为增加服务项目所以增加收费项目"的基本合理底线,纯属"乱收费"之列。
  此外,我尤其关注"高薪养医"立论的逻辑基础--因为医疗腐败让医患关系很紧张,让"看病贵"十分严重,公立医院的公立性濒临灭绝,为了缓解这种现状和日甚一日的恶化趋势,所以通过"法定"方式让医生提前得到暗地腐败所能得到的好处,以期能够挽回医生的职业道德,重树白衣天使的美好形象;与此同时,患者所支付的"养医费"也能比满足医生贪欲花费较少,于是乎"医患共赢"。
  不难发现,"高薪养医"的提出与医院前期的医疗腐败是密不可分的:所谓"高薪养医"正是要通过正规渠道将原来的黑暗收入"合法化"和"阳光化";设若医院一直都不腐败,那么也就不可能有"高薪养医"的机会,这和因为腐败严重所以"高薪养廉"的道理是完全一致的。显然,这是一个荒谬而离奇的悖论:不腐败无"高薪",腐败了才有"高薪",腐败是"高薪"的必经之路。这个意义上,"高薪养医"实际是对医疗腐败的"肯定",乃至"嘉奖",是为腐败者撑大旗,是对"腐败有理"的首肯。
  再者,就算善良的人们愿意赦免"高薪养医"的腐败"原罪",从腐败"起家"的"高薪养医",在体制破窗依旧、监管失败依旧、患者寡权依旧、腐败有理依旧的情况下,又怎么可能跟银子过不去,自动放弃腐败的"老本行"呢?从"腐败有理"中尝到过甜头的他们,准会继续在"腐败有理"的道路上坚持不懈。因此,缺乏反腐保证的"高薪养医"注定是无效果的,而如果真有反腐保证又何必要"高薪养医"?这又是一个悖论,而且是一个恶性循环。
  其实,"高薪养医"所面对的原罪悖论与效果悖论的拷问,也是一切"高薪养×"都必然需要面对的。(红网)

  百姓荐言:
  2006-03-06 19:38:09 新浪网友
  1.由国家出台文件,规定凡是中国公民都应参加医疗保险,从出生到死亡。
  2.加快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国家对农民参加保险可适当少交保费(少交不等于不交),做到全民动员,落实减免了各种税费、教育费等优费政策。
  2006-03-06 0:53:41 新浪网友
  1.府应对医院的医疗费用包括药品价格、检查价格进行限价,确保医疗平价。
  2.建立专家定期到贫困地区交流制度,如晋升职称必须到县级以下医院工作一年。
  3.建立全民大病统筹体系,不让一个公民为无钱治病流血、流泪。
  4.对收红包的医生、医院取消职业资格。
  2006-03-07 14:19:06 新浪网友
  建议:1、政府定价药品在包装上要公开标明价格。2、非政府定价药品、手术等其实医疗收费要在医院各科、室明码标价。3、准许患者在药品划价后自由到其它药店或是医院购药。


                                   责任编辑:三农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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